近日,网上流传了一张家政招聘的截图。这篇招聘是由北京一家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发布的。招聘要求为35-58岁女助理,工作内容为陪50岁女士逛街、理疗、旅游、做家务、吃饭。但原产地东北和河南则不利。此次招聘将河南人和东北人排除在外,引发网友争议。网友指出,这种招聘已经是基于就业的歧视。
▲招聘公告截图
10月3日,记者联系了负责招聘的中介。他表示没有考虑是否存在歧视,只是根据客户要求发布招聘信息。记者查询发现,排除东北人和河南人的国内招聘有很多。
这种做法是就业歧视吗?应该如何改进?长期从事劳动就业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宇告诉红星新闻,国内中介机构的做法说明河南和东北人在招聘过程中不熟悉是明显的地域歧视。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虽然《就业促进法》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因地理位置而歧视就业。但是,提到了一个一揽子规定,即为工人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条件,并且在就业方面没有歧视。虽然法律没有对“地域歧视”提出特别规定,但一揽子规定也适用。针对这种就业歧视,个人维权的成本太高,应尽可能利用公权力来纠正规范。
多家家政招聘拒绝河南东北人
一家家政公司直言:河南的人口纪念碑不好
上述中介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在家政招聘中,客户要求将河南和东北从业者排除在外的情况很多。为什么国内招聘会需要求职者的家乡?另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直言:“因为河南人的名声不是很好。”
记者在某服务公司的公众号上发现,这家公司是北京、上海等地的老板或当地的家政公司,在该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多处招聘信息中提到了河南和东北没有出生的机会或地理上的要求。其次,发现有的招聘人员明确表示不要湖北和河北的学员。
▲某公司微信公众号截图
记者联系了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只是做招聘信息整合,很多都是粘贴过去。这并不是说对河南人和东北人有偏见。有些住户喜欢南方人,有些顾客喜欢北方人。我们只是平台方,不负责介绍。以上联系方式为户主或招聘公司本人电话。 ”
劳动法专家:显然是地域歧视,触犯了法律。
国内代理公司的招聘公告是否构成就业歧视?中介嘴上说“我们只代表客户发布招聘信息”可否为长期从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的王天宇辩护?一直从事劳动就业研究的记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国内代理公司表明河南和东北人在招聘方面不利的做法是明显的地域歧视。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王天宇介绍,家政服务行业占比最大的还是作为中介渠道,客户通过他们招人。如果家政公司和家政从业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那么这个可能会被触动。 《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禁止就业歧视。在这两部法律中,特别是《就业促进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因地理位置而歧视员工。但是,他们提到了一个通用术语。性条款是为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允许就业歧视。虽然法律没有对“地域歧视”提出特别规定,但一般规定也适用。
如何改善就业地域歧视?
专家:尽可能让公权力参与到规范的修正中来。
虽然这是违法行为,但在现实中,改善这种就业地域歧视确实存在两难。
发生在2019年的“河南姑娘被拒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河南女子小燕应聘浙江喜来登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被拒,理由是她是“河南人”。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浙江喜来登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赔偿小燕精神慰藉金9000元,合理维权费用损失共计10000元;向小燕口头道歉并公开发帖道歉被举报。此后,双方提起上诉。 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本案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会对就业领域的歧视观念。
但现实中还是存在的大量招聘岗位明显存在就业地点歧视,如果不通过诉讼,如何推动变革?
王天玉表示,劳动力市场存在地域、年龄、性别等多种形式的歧视,造成劳动力市场出现不规范现象。允许当事人自行维权涉及维权成本问题。工人选择避免歧视是因为他们不想消耗时间和精力。他们很难对抗大环境,也很难从根本上扭转一两次官司。
王天玉认为,反歧视工作应该尽可能多地涉及公权力来纠正规范。这也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遇到就业歧视的当事人和普通公民均可向劳动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他还提到,针对这些普遍存在的歧视,如果能将就业歧视纳入公益诉讼,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王天玉还提出,反对就业歧视是一个过程。尽管一些招聘人员明确取消了歧视性招聘要求,但仍可能存在隐藏的就业歧视。但这至少意味着人们普遍不能接受歧视,人们意识到了就业公平。 “不要表面上歧视,我们说下一步吧。目前,我们还是第一步。”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